随着全民版权意识的不断提高,在音乐网站上购买会员收听正版歌曲成为当下音乐爱好者的首选。但是,也有一些人,却对购买会员后下载的正版歌曲打起了歪主意,为了蝇头小利,自食恶果。 擅自提供正版歌曲,查! 2021年9月,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委宣传部收到举报线索,称 无忧无损音乐网 (下称涉案网站)提供音乐作品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,其网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并以注册会员的方式,利用其网站向公众提供费玉清、张国荣、方大同等歌手的相关音乐作品的收听和下载服务。 宁远县委宣传部随即召开专题会议,并联合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(下称宁远县文体局)等单位成立了专案组。办案人员于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,先后赶赴深圳、北京、长沙等地进行调查取证。 办案人员对涉案网站进行了两次远程勘验,发现涉案网站向公众提供大量音乐作品下载服务。办案人员先是注册了涉案网站的普通会员,之后在下载音乐作品时被提示需要升级为网站的VIP会员,其永久性会员收费128元,年度会员及季度会员分别收费99元、39元。办案人员选择使用支付宝成功充值季度会员,根据提示通过涉案网站提供的网盘链接下载相关的音乐作品。办案人员在涉案网站先后下载了费玉清、张国荣、方大同、张信哲等歌手的专辑,解压后均能正常播放,歌曲与网站标明的曲目一致。 今年1月,办案人员找到了涉案网站的注册人陈某某。陈某某表示,涉案网站是她的儿子杨某使用其身份证注册的,网站的实际运营者为杨某,她的手机里还可以看到相关收费记录。 在办案人员对杨某进行调查询问后,杨某当即承认自己是涉案网站运营者,并承认涉案网站上的音乐作品主要是其通过网络采集的,未取得任何授权。用户在注册涉案网站会员后,可以通过网站提供的链接下载相关的音乐作品。 经办案人员调查发现,该网站自开设以来,注册会员371个,其中免费会员354个,VIP会员17个,共收取会员费1108元。 办案人员认为,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,杨某经营的涉案网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音乐作品牟利,破坏了行业市场的经营秩序。1月18日,宁远县文体局责令杨某停止侵权行为,删除侵权作品,关闭侵权网站,同时对杨某作出警告、并没收违法所得1108元、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。 坚决抵制侵权盗版,罚! 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。在全民版权意识普遍提高的前提下,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,进行侵权盗版的违法行为。那么,这起案件对公众有什么警示意义呢?相关从业者如何规避此类风险呢? 永州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、新闻出版与版权科科长朱方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采访时说道: 这是我市查处的首例音乐网络侵权案例。该案的查处,对涉及网络音乐的侵权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,彰显了我市保护知识产权、打击侵权盗版的决心和信心;另外,对广大网友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,希望大众从自身做起,保护版权,抵制盗版;此外,该案为我市今后查处同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,起到了启示作用。 根据著作权法及《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国家版权局以及地方人民政府享有著作权行政执法权的有关部门,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就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雷电表示,从该案件可以看出,当法人、自然人的著作权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,除了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诉讼外,通过行政途径进行举报投诉,同样是一种解决纠纷、停止侵害的有效方式。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有关部门可以给予的行政处罚有:警告、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侵权制品、没收安装存储侵权制品的设备、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制品的材料、工具、设备等。雷电认为,该案即实施了前三种处罚方式。不同于司法诉讼的填平原则,行政处罚的罚款可以超过侵权行为人的获利,因此会出现该案中牟利1108元、被罚款4万元的情况。 那么,相关从业者如何防范此类侵权风险? 网络作为大众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不应有法外之地,也不能有法外之地。在朱方华看来,该案的查处充分发挥了上下联动、部门配合、区域联合执法的优势,同时也为相关从业者敲响了警钟。 相关从业者切勿心存侥幸,以不正当手段传播侵权盗版产品,谋取非法利益,同时应自觉维护互联网经营秩序,杜绝任何形式的侵权盗版行为。版权部门对任何侵权盗版行为都会一查到底,依法严惩。 朱方华提醒道。 对于朱方华的观点,雷电也表示认同。她还提醒: 首先,相关从业者要避免侥幸心理,虽然案件获利金额较小,但是法网恢恢,小额侵权行为同样会受到司法或行政的制裁。其次,在经营活动中,相关从业者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,对于未获得授权的图片、音乐、文字等著作权作品,不能擅自用于经营和牟利,应当先行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。知识产权侵权不单是民事纠纷,违法行为严重时也可能涉嫌构成犯罪,因此相关从业者更应该小心谨慎。 
歌曲虽好,绝不能擅自分享牟利!
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,音乐作品的传播变得更加便捷。然而,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中存在的问题。一些人未经授权,擅自将歌曲分享到牟利平台,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,也扰乱了正常的音乐市场秩序。
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擅自分享其作品属于侵权行为。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,也影响了他们的创作积极性。此外,擅自分享牟利还会对整个音乐产业造成负面影响,阻碍音乐创作的发展。
为了维护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,我们应该尊重著作权人的权益。在享受音乐的同时,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如果我们喜欢一首歌曲,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购买或订阅,以支持音乐人的创作。同时,我们也应该教育身边的人,提高他们的版权意识,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音乐环境。
此外,音乐平台和相关机构也应该加强监管,打击侵权行为。他们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监测和过滤侵权内容,同时加强与著作权人的合作,维护音乐市场的正常秩序。
总之,歌曲虽好,但我们绝不能擅自分享牟利。让我们共同尊重著作权,支持正版音乐,为音乐产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欣赏到更多优秀的音乐作品,推动音乐文化的繁荣。版权登记收费标准插画版权申请湖北插画版权申请浙江oc作品版权申请福建游戏人物设计版权登记